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20吨日无水奶油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开云app下载软件安装    发布时间:2024-08-01 14:10:38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20吨/日无水奶油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20吨/日无水奶油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经济开发区盛乐园区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一条日生产20吨无水奶油生产线及配套软水制备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原有。项目总投资101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9%。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 加强水环境保护。设备及管道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水、生活垃圾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加强固废管理。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等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整相关制度。建筑设计企业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6.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别的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筑设计企业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出现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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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20吨/日无水奶油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20吨/日无水奶油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经济开发区盛乐园区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一条日生产20吨无水奶油生产线及配套软水制备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原有。项目总投资101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9%。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 加强水环境保护。设备及管道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水、生活垃圾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加强固废管理。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等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整相关制度。建筑设计企业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6.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别的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筑设计企业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出现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