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10月实施贵州乳业担心受重创
金黔在线讯 “如果按这样的标准执行、对于以‘城市乳业’为基本形态的整个长江以南地区的乳业发展是个重创,而对刚刚起步的贵州乳业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昨日,省内11家乳业企业老总齐聚省城,纷纷声讨《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中的“禁鲜令”。
与会的这11家代表我省乳业目前发展顶配水平的企业界人士翻开了去年颁布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在关于乳业标准的一栏里记者看出了如下表述:“鲜牛奶”、“纯鲜牛奶”之类的名称不属于“新创名标”、“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标”,而是商业炒作的误导名称。……“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乳”,国际标准称“原乳”。“生鲜”的含义是新鲜,不经过任何加工。……所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液体乳称为“鲜奶”是误导。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以后的乳制品在包装上不能有“鲜奶”和“鲜牛奶”标识。
这样的标准表述,引发了贵州乳业的强烈质疑。与会的企业界人士和记者说,不准在包装上标注“鲜奶”或“鲜牛奶”等于扼杀了整个贵州乳业:目前贵州几乎所有的牛奶生产企业出产的都是鲜牛奶,即从正常饲养、无传染病、无炎的健康乳牛的中挤出常乳后加工而成,因此几乎所有的厂家在标识上都注有“鲜奶”标识,这样的牛奶产品在冷链系统完备的情况下,在摄氏0至4度的温度条件下最高保质期为15天,一般都在48小时以内,牛奶之“鲜”皆在于此,这样的牛奶含有大量的活性物质,因此其营养较为丰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鲜奶也渐成贵州本地人的日常消费品。
好一多乳业董事长柳云松说,受地域及气候因素的影响,全国的牛奶生产是有其特点差异的,北方乳业为“基地式乳业”,牛奶产品多为还原奶,即以奶粉为原料按规定工艺还原成牛奶,长江以南地区为“城市乳业”,其牛奶产品的最大特点是“鲜”。而这次的“禁鲜令”必然使包括贵州在内的长江以南乳企牛奶产品在市场失去它的产品个性,而对北方“基地式乳业”却没有半点影响,相反,北方乳业在全国范围内赢得了更大的南方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标准的制定,体现了明显的“重北轻南”。
对此,贵阳三联乳业董事长陈蜀黔也表达了同感,他说《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中称,生鲜乳经巴氏杀菌,维生素B1、维生素C、叶酸的损失率分别是10%、10%—25%、10%;经高温瞬时灭菌维生素C的损失率高达60%,而只字不提还原奶的营养成份损失,这本身就有失标准的公允性。当前包括贵州在内的南方地区乳业生产均采用生鲜乳加工,这样的说法会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会认为据此加工的鲜奶营养成份大量缺失,而真实的情况呢?北方的还原乳是以奶粉为原料按规定工艺还原成牛奶,在生产奶粉时就要经过两次高温处理,还原成牛奶后还必须经巴氏杀菌或瞬时高温灭菌才能包装上市,能确定地说,以还原乳为原料生产的液态奶,其营养损失要远比以生鲜乳为原料生产的液态奶大得多,如不将两种原料做成的产品加以区别才是真正的误导消费。
指南标准中的“禁鲜令”对贵州乳业来说是个重创,整个贵州乳业发展将面临灭顶之灾,此话并非危言耸听,羊艾乳业董事长张卫国和总经理刘勇几乎异口同声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不让标注“鲜”字,将使贵州的“城市乳业”失去特点,指南标准中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液态奶生产其营养成份的缺失做了说明,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贵州乳业将失去本地市场,营养损失这一专项说明将会误导消费,消费者谁还会买没有营养的鲜奶?产品没了市场企业还能生产吗?没有产品的生产企业只能眼睁睁地倒闭,而问题还远远没有如此简单,畜牧大省的发展不成了空谈?乳业企业背后的广大奶农将遭受的打击谁来关注?对“禁鲜令”张卫国表示出一连串的担忧。
张卫国掰着指头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全省的奶牛存栏数为2万头左右,按70%的产奶数计算,全省每天有1.4万至1.5万头奶牛在产奶,每头奶牛每天平均产奶16至20公斤,那么全省每天的产奶量将达到22.4万至30万公斤左右,如果产品失去了市场意味着这些牛奶将统统倒掉,如不再挤奶,这些奶牛将成为肉牛,而贵州乳业目前显著的经营模式便是“公司+农户”,1.5万至2万头奶牛分散在农户家中饲养,一旦乳品生产企业倒闭,势必会影响至少1.5万个农户的生活收入。
《食品标签国家实施指南》中的“禁鲜令”使平素里明争暗斗的贵州乳业空前团结。
早在2004年10月,贵州部分乳企就有过一次秘密集结,但终因事发唐突(指“禁鲜令”出台)缺乏相应准备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昨日的集会上有乳业老总向记者透露,今年1月份,贵州乳业搞了第二次集会,正是在第二次集会上大家达成共识,要就“禁鲜令”展开讨论,确保贵州乳业利益不受侵害,而这次集会是第三次,研讨的主题就是如何结成维权同盟,联合声讨“禁鲜令”,找寻贵州乳业生存与发展的市场空间。
共同的处境终使这些乳业巨头站到了一起,大家表示共同维护贵州乳业的尊严和市场发展。有企业甚至提议在此背景下立即组建乳业集团,实行技术、市场等要素的相互开放。
“禁鲜令”出台后,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情况看,各地奶协和乳品生产企业纷纷对不允许打“鲜牛奶”标识提出质疑,并要求当地职能部门给予维权,这样的情况尤以南方为甚,三联乳业董事长陈蜀黔介绍说。
贵州大学副教授朱秋劲博士在会上毫不避讳地指出,《指南》中的“禁鲜令”已将“鲜乳”和“原乳”的概念混淆,从南方和北方液态奶采用原料的情况看,两地奶的特点无法立即实行统一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建议新标准可考虑“南北分置”。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率先发布了两个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分别取代现行的1994年版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1992年版的《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国家标准》。
《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与之配套出版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
《指南》中精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所以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以防止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指南》规定,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奶,即国际标准所称的原乳,即刚刚从奶牛身上挤下的奶才可以称为鲜奶。因此,该标准也被业界简称为“禁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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