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六月法规回顾:稀奶油标准征求意见固体饮料将加强监管

来源:开云app下载软件安装    发布时间:2024-09-11 04:49:49

  本月,各政府监督管理的机构陆续发布了一些重要法规和征求意见稿,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等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好地帮企业落地法规,中食安信对2021年6月份发布的重点法规、标准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简单解读,同时对本月发布的食品相关法规标准等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1年6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

  1)在定义方面,修改了稀奶油的定义,稀奶油仅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与调制稀奶油作出区别;增加了调制稀奶油的定义,调制稀奶油需以“生乳和(或)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允许添加其他食品原料但不得包括非乳源性脂肪。细化了产品定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2)在产品指标方面,新增调制稀奶油的理化指标要求,指标数值与稀奶油一致;删除微生物限量中对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的限量规定,改为“致病菌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GB 29921正在修订,在已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中,稀奶油等乳制品已被纳入。

  3)在标签标示方面,新增产品标签应标明产品类别的要求;对于经发酵或人工调酸使产品酸度降低的产品能进行标注,如经发酵的稀奶油、调制稀奶油可称为发酵稀奶油、发酵调制稀奶油;明确术语间的等效性,奶油也可称为黄油,无水奶油也可称为无水黄油。明确标签要求,方便企业实际执行,同时利于政府监管。

  2021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生产安全、产品的名字、标签规范、说明书和宣传资料等环节,都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特别是产品的名字、标签和宣传资料方面的新要求,值得关注。

  在产品的名字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产品的名字不得与已经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或相近。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应当使用本展示版面最大字号醒目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同时,该展示版面需要印有“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品等特殊食品”的警示信息。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在标签、广告宣传方面,对固体饮料的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资料等图案文字,不能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使用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能用生产的基本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保健功能和特定疾病人群等治病的功效。

  上述规定显而易见,固体饮料行业市场营销和宣传环节仍是政府部门着重关注。《征求意见稿》在产品的外观包装和说明等多个环节进行规定,避免因各种标志宣传不清晰、销售混乱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将市场混乱的风险降低,从而保障固体饮料市场销售宣传不断趋于规范。

  关于发布《食用植物油中天然辣椒素的快速检测 荧光免疫层析法》等4项食品快速检测的新方法的公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参考件)

  关于征求《配制酒和露酒质量发展要求》《果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枸杞酒》两项国家标准外文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等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法人库特殊食品监管子库信息查询系统升级改造建议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开征求以六甲基二硅氧烷和六甲基二硅氮烷为原料的氧化硅涂层等8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新品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