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国内饮食业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拟定的《食物标识标示规则》有望年内正式施行。新规对含蜂皇浆、、脱脂乳等过敏原的食物做了标示“过敏提示”的强制性标准,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
其间,含蜂皇浆的食物应标示“该产品含蜂皇浆,或许会导致多种过敏反应,特别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或许丧命”等字样;低脂牛奶、脱脂牛奶、脱脂炼乳、脱脂加糖浓缩牛奶、脱脂奶粉、含乳饮料应当标示“不能彻底代替婴儿食物”等字样;增加的饮料(除标示含量外)应标示“该食物增加,不适用于儿童、孕妈妈、哺乳妇女和对过敏者”等字样。
此外,食物标识上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防备、医治疾病或保健作用;夸张功用、降低同类食物、运用标识招摇撞骗;运用国旗或人民币对产品做宣扬”等8项内容,可被处以1万元罚款;而假造、篡改食物出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乳类、蛋类、海鲜类、坚果类、饮料类等食物都或许会导致一些特定体质人群的过敏反应。昨日正午,记者在百佳超市洪德路店食物区来回查找了半个多小时,成果发现除了“康师傅”、“卡夫”、“达能”等品牌的系列食物会在食物外包装上注明“本出产线或许还出产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外,大多数国产食物都只在外包装上大略标明两三种主要成分。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选购酸奶的市民,大多数市民坦言没有留心过食物有无过敏提示。“有次给儿子买了一款新出的优酸乳,谁料儿子喝完不出半个小时就上吐下泻,到医院查看后才知儿子对奶制品过敏。”市民蔡女士向记者抱怨。而吴小姐则和记者说:“国产食物很少有标过敏提示,可是进口食物比较注重细节。我曾买过一款德国产的炼乳,(包装)就用夺目的色彩和正告符号标出,产品含有牛奶的过敏提示。”
据悉,国内食物企业之所以不注重“过敏提示”的标示,很或许由于我国现行的《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存在遗漏。记者看出,现行标准只要求食物标识上标示品名、配料、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产品质量标准号、出产日期、保质期、保存办法等内容,并无“过敏提示”强制要求。